国际对标 » 标准数字化的表现形式

标准数字化是指利用人工智能(如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等)等相关技术和软件工具,对标准及相关数据(如文档、系统、数据、设备、人员、过程等)进行加工、处理、解析、标注、关联等,提供自动化、智能化的管理和服务的过程。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提出“积极推进机器可读标准工作,探索数字化条件下国家标准管理新机制。”“加强标准数字化技术研究,把握前沿科技发展趋势,增强标准化基础理论储备。”标准数字化将成为今后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表现形式。


首先,标准数字化可以让数字化方式贯穿标准制修订的全生命周期(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实施、复审、修订、废止等),便于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推广应用。过去我们制定标准习惯通过起草工作组开展标准纸质草案的研制工作,习惯采用会议审查和函审标准纸质文本的方式,现在我们可以用开源众包的方式建立一个“在线标准制修订”模式,让更多机构和人员参与标准制定的过程,并在数字化环境中进行标准协作研发,直接制定数字标准。采用这种形式,能够在极短时间内形成交付标准成果,显著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并提升标准实施推广的速度和效果。


其次,通过对标准文本数字化的转化,可对标准信息资源的深层次加工,充分挖掘和提升标准文献资源内在附加值。借助标准文本数字化转化的成果,可以进行标准立项前的查新,可以轻松、高效的进行标准之间在线技术指标的比对,实现全生命周期、全流程跟踪管理及应用;借助标准文本数字化转化的成果,可通过对标准文本中的图形和表格进行检索和结果数据定向抽取,实现了用户对所需标准信息的智能化提供,保障从传统的标准信息模糊检索向高精度检索、文本挖掘、知识发现等方向转变。


2021年12月,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科技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国家标准数字化试点,开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标准数字化平台标准等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目前我国标准数字化工作尚处在纸质向电子化转换的初始阶段,相关标准研制尚未成体系,相关标准化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尚未配套,相关标准数字化平台尚未建设,因此,有必要推动相关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满足国家及社会对标准数字化的迫切需求。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评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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