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德国通过《能源效率法》,节能降耗法律框架得到明确

导  读  

德国联邦议会于9月中旬通过德国《能源效率法》,明确德国的节能目标,提出公共部门和企业应采取的具体节能措施,并首次为数据中心确定了能效标准。该法律设定的德国2030年节能目标与修正版《欧盟能源效率指令》(EED)对德国所作出的要求一致。

德国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部长罗伯特·哈贝克(Robert Habeck)对此表示: “《能源效率法》第一次为节能提供了法律框架。去年冬天的用户侧节能行动经历显示,我们不能只盯住能源供给侧,也必须关注需求侧。未来让每单位能源都尽可能得到有效利用,这不但具有经济意义,还能增加我们的预防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气候保护。”


01 德国《能源效率法》颁布背景

《能源效率法》 (EnEfG) 第一次为提高能效创造了一个跨领域的法律框架,与此同时,《能源效率法》将新修订的欧盟能效指令(EED)的主要要求纳入德国法律,并将为德国实现气候保护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02 德国《能源效率法》主要规定

1)明确节能目标

《能源效率法》确定了2030年德国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降耗目标,除此之外,为了确保在尽可能较早的阶段提升规划和投资的可靠性,该法还设定了2045年终端能源降耗目标。

《能源效率法》规定,2030年要在目前的基础上减少约500太瓦时的终端能源消耗。今后,德国联邦政府将在立法期开始时定期向联邦议会报告该法案的效果以及目标实现情况,必要时对《能源效率法》所规定的目标和措施作出微调。

2)明确联邦政府和联邦州政府的节能义务

该法律规定,德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有义务从2024年开始采取节能措施,到2030年,每年最终可节约45太瓦时(联邦政府)和3太瓦时(各州)的终端能源消费。

3)公共部门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为了发挥公共部门在联邦层面和各州节能降耗中的表率作用,《能源效率法》规定德国公共部门未来应该引入能源或环境管理系统,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公共部门要采取节能措施,实现每年总终端能耗减少2%的目标。而具体节能措施由联邦和联邦州各公共部门自主酌情决定。

4)企业引入能源和环境管理系统

《能源效率法》规定,在德国,年平均能耗大于7.5吉瓦时的企业必须引入能源和环境管理系统,年平均能耗大于2.5吉瓦时的企业应将节能措施纳入实施计划并予以公布。企业可自主选择合适的节能措施,这样就可在能耗更加透明的同时提高企业对节能措施选择的自主性。通过建立能源或环境管理系统。企业可系统地发现并挖掘企业中隐藏的节能潜力,例如建筑和社区的节能升级改造、向高效制热设备转型(特别是热泵)和向可再生能源转型、电动出行、工商业企业中的工艺制热电气化、提高制造业企业通用技术能效、余热利用等。

5)数据中心能效标准和余热利用要求

随着数字化发展,数据中心重要性不断凸显。数据中心建设也必须尽可能满足能源利用高效和气候保护的要求,根据《能源效率法》的规定,2026年7月1日起,新建的数据中心必须符合能效技术标准并采取余热利用措施。既有数据中心也必须满足基本的能效要求。

数据中心应该建立能源管理或环境管理系统,接入功率在1兆瓦以上的数据中心必须进行能源管理或环境管理系统认证,公共数据中心接入功率在300千瓦以上就需进行能源管理或环境管理系统认证。

6)避免产生余热及余热利用相关规定

法案规定,未来应该尽可能地避免工艺余热的产生,如果在生产过程中余热不可避免则应设法利用余热。法案还规定将建立一个对公众开放的汇集企业余热潜力信息的新平台。

7)居民家庭不是重点

《能源效率法》的措施主要针对大型公共部门能源消费者以及相关企业和数据中心,这些单位能耗量大,所以节能潜力也大。居民家庭可登录能效更替网站(energiewechsel.de-Webseite )了解获取节能措施和国家资助的信息。



03 德国《能源效率法》审批过程

2023年4月21,德国联邦政府内阁通过《能源效率法》。

2023年9月下旬,德国联邦议会下院正式通过《能源效率法》。

截止消息发布时间(10月中旬)讯息,德国联邦议院将于10月底讨论该法案,随后该法就会生效。


来源:中德能源合作

转载自:能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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