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 健全信用机制对于完善碳市场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强调要“依法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信用监督管理”。碳市场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的重要政策工具,但其运行和发展也面临着风险和挑战。建立高质量碳市场信用体系,既是我国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又是回应和解决碳市场突出问题的必要举措。

信用机制在推动碳市场建设方面具有优势

信用机制为碳市场建设提供了系统性、精准化和协同化的监管优势,是实现高效治理的重要路径。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与传统的监管模式不同,碳市场信用监管是贯穿市场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在事前监管环节,可以通过要求市场主体做承诺、做报告等方式,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在事中监管环节,可以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在事后监管环节,用好失信联合惩戒的“利剑”,能够对失信者起到威慑作用,倒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根据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为基础的碳市场监管机制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从而提高了监管效能。

以大数据为基础、以信用评价为依据,实施精准监管、协同监管。与传统监管方式相比,碳市场信用监管更加强调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的手段,有效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这种方式能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为监管部门开展精准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碳市场信用监管强化了地区间、部门间协同监管,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有助于整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碳市场建设的合力。

推动碳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立足国情并借鉴国际经验,笔者建议,我国应从制度构建、信用应用与组织保障三方面系统推进碳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碳市场信用制度。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抓紧出台实施碳市场信用管理的基础制度,加快谋划中长期碳市场信用管理配套制度,以加强碳市场信用数据的采集、审查、清洗和核实。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碳市场严重失信名单认定、公开、惩戒与修复等方面的规则,及时开展碳市场信用监管成效评估和“回头看”。

强化碳市场信用应用。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下,深化碳市场信用数据的融合贯通和政策联动,对碳市场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对碳市场信用优秀企业开展信用联合激励,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重视政府、企业、公众、非营利性组织的互动,迭代碳市场信用积分管理与场景应用,推动线上线下碳市场信用协同监管。

加强组织保障。既注重发挥监管部门的积极性、创造性,又强调跨部门协作联动。强化各级生态环境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解决碳市场信用政策供给、平台建设、部门协调等难题。善用科学技术,加强碳市场信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大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加强碳市场信用建设的前沿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碳市场信用体系的实践经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碳市场治理新格局。



作者:陈海盛 宁波财经学院(浙江省海洋发展智库联盟)研究员

来源:中国环境报

转载自:北京绿色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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